为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县编办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襄城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县直6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1)。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信访局(信访事务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信息保障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地震办公室等单位报考范围为:全县县直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县委党校报考范围为: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在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勤奋敬业;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符合拟选调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7年襄城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报名推荐表上需由推荐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同时需另外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3月29日9:00至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笔试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应变能力,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编办、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各选调单位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四、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374—8390923
附件1:2017年襄城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2017年襄城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三月七日